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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头市碳计量中心是由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、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与包头师范学院合作共建,依托包头师范学院成立正处级科研机构,核心任务为筹建国家碳计量中心(内蒙古)包头分中心。中心现设主任1人、副主任1人,其他人员编制20人。

成立背景

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“3060”双碳目标要求,包头市把积极稳妥推进“碳达峰碳中和”作为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、切实履行工业城市责任的重要战略任务。

2021年3月包头市率先在全国提出并启动建设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试验区。2021年6月,包头市被确定为自治区首个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试点;2022年5月,国家碳计量中心(内蒙古)获批成立。同年11月,包头市入选首批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。为推进林草碳汇试点建设的科学化、标准化,包头市政府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设立碳计量专业机构。2023年3月,作为全国唯一以林草碳计量为专攻方向的国家碳计量分支机构——国家碳计量中心(内蒙古)包头分中心批复筹建。2025年6月,包头市碳计量中心批复成立,实现实体化运行。

核心任务

围绕国家碳计量体系建设要求,开展政策研究、量值溯源、技术研发、实测验证、技术服务、数据应用和人才队伍建设。

任务一:林草碳汇计量

承担森-草-湿-荒漠等生态系统的碳储量与碳通量监测,修订地方参数、构建核算模型、制定计量规程;开发适用于北方寒旱区的碳汇方法学,支撑生态产品价值化。

任务二:重点行业碳排放核查

面向钢铁、铝业、稀土、火电等重点行业,开展碳排放监测核算、产品碳足迹及碳资产评价等技术服务,支撑企业碳管理和“零碳园区”建设。

任务三:“零碳行动”应用

拓展“零碳赛事”“零碳会议”等应用场景,依托“北方绿碳”、包头林草数字碳票,形成可核算、可抵消、可追溯的碳中和应用机制和碳交易通道,服务包头市市域碳中和建设。

科研条件

实验中心

中心已投入2200余万元,建成1100m2碳计量专业实验室,配备同位素分析仪、激光光谱元素分析仪、原子荧光分析仪、碳氮分析仪、便携式光合作用测量系统、土壤呼吸仪等仪器设备50余台套;

野外站点

与国家卫星中心、中科院地理所、中科院植物所、内蒙林科院等单位合作共建标准化野外站点3处、固定监测站点8处、辅助样点84处、无人机监测样带3条;累计形成林草湿荒碳计量基础数据2800余万条。

智慧管理平台

搭建林草碳汇智慧管理平台,健全数据采集、传输与分析系统,形成碳计量的监测、分析、估算、预测和展示的一体化能力。对接碳汇综合管理、认定流转、碳普惠和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,打通项目开发、流转与监管流程,推动包头数字碳票公开交易。

在研项目

主持开展《荒漠草原生态系统碳源汇转换的关键因子及其协同驱动机制研究》、《包头市林草碳汇监测计量技术研发与应用》、《北方防沙带荒漠化防治成效地面监测验证》、《荒漠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计量技术研发与应用》、《包头市湿地浮游生物和底栖动物调查》、《寒旱湖滨湿地水文退化驱动内源性温室气体排放分异机理》等17项各级各类项目,为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计量技术研发奠定项目基础。

开展林草增汇技术与措施研究。编制完成森林、草原、湿地增汇技术规程及退化草原修复规程,规划22个碳汇发展片区并纳入“三北”工程统筹推进。

成果应用

1.开发首笔“包头数字碳票”。研究编制《包头林草碳票碳汇量计量与监测方法》,制定印发《包头市林草碳汇认定流转办法(试行)》,形成集管理办法和方法学为一体的碳票项目开发机制,已开发自治区首笔15万吨包头数字碳票,形成交易3.5万吨,在自治区率先实现了林草碳汇区域交易和区域补偿。

2.开展林草碳汇监测技术标准研究。制定《包头地区森林增汇技术规程》、《森林碳汇调查与监测技术规程》、《包头地区草原增汇技术规程》、《草原碳汇调查与监测技术规程》等18项地方标准,开展全市碳储量与碳汇量评估。

3.开展林草碳汇市域碳中和行动机制研究。创新开展“零碳行动”,完成10场大型活动和会议碳中和测算和认证;探索“生态司法+碳票”模式,推动包头、乌海等地破坏生态行为人认购2000余吨碳票完成替代性损害赔偿;积极参与赛罕塔拉城中草原零碳升级改造、自治区十六运运动会零碳方案编制。推动碳汇价值多元实现。

4.产出碳计量研究成果。编制自治区碳汇计量监测实施方案及技术文件,形成碳计量评估报告2份,发表论文15余篇,取得专利授权5件、软件著作权5项;构建林草碳汇数据库和区域生态数据底座系统。

人才培养

培养碳计量专业技术人才。组建18人教学科研团队,编写“碳中和理论与应用”课程教材,提升碳计量专业人才培养能力。开设“碳汇计量评估”、“碳排放管理”微专业,已发放微专业证书39人。

开展社会化培训服务。承接地方业务主管部门、企事业单位培训任务,开展“双碳”政策理论和碳计量监测专业技术培训。